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

发布时间:2022-08-29 13:28来源: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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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版)
教育部启动实施的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其基本宗旨是以资源共享为先导,加快开发支撑职业教育教学、实训、实习、科研和管理等关键业务的优质数字化资源,着力构建全国职业教育数字化信息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创新资源建设和应用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跨时空共享,着力提高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资源共建共享计划课题项目属于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各批次)、有关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研究机构、行业企业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均可申报。

一、课题项目设立依据

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的设立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政策,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工程。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资源共建共享计划是落实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

2.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

资源共建共享计划是落实《教育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教职成[2010]13号)关于构建“全国职业教育数字化信息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

3.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

资源共建共享计划是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关于“大力开发数字化资源,建立学生自主学习管理平台,提升学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促进优质职业资源的共享”的关键措施。

4.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计划

资源共建共享计划是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要求,把数字化资源建设作为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任务,作为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教材开发以及管理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形式,是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规划、建设和验收的重要考核指标。

二、重点建设内容任务

课题项目分为精品课程资源(专业类课程、文化基础类课程)、通用主题素材、教研科研信息、管理信息系统、专业群落网站等5大类,目前已确立40个课题项目,具体名称见《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科研课题项目立项申报书》。另外,根据申报立项与申报使用的总体情况,拟在5大类中,选择使用单位较多、研发基础较好的更多课题立项。

1.精品课程资源

媒体表现形式主要包括网络课程(专业类课程与文化基础课程),与之相配套或独立存在的电子教案、基于工作过程的虚拟仿真实训单元、生产流程模拟软件和名师名课音像制品等。
资源类型和表现形式以网络课程为主体框架,具体形式由课题研究单位根据课程内容特点确定。根据专业情况,每专业需要开发6-10门专业课程,覆盖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2.通用主题素材

通过研发、征集和整合等方式,建成行业标准、实训项目、教学案例、竞赛方案、考核试题等通用主题素材库;同时,组织开发素材库资源管理平台软件。

3.教研科研信息

主要包括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库、职业教育质量标准库、职业教育学术论文库、职业教育办学经验库、职业教育专家人才库等教研科研信息;同时,组织开发教研科研信息管理平台软件。

4.管理信息系统

适应学校教务管理、网络教学管理、学校行政管理、校企合作管理、工学结合、集团办学管理以及政府公共项目管理等业务需要,按照国家教育管理信息标准,组织开发高水平、数字化的职业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5.专业群落网站

在特定产业对应的专业群落,收集、发布和共享该产业升级、相关企业经营、职业岗位变化、技术进步和工艺革新等方面的国内外前沿信息,为本类型学校的专业调整、课程改革和教材应用创新提供信息支持。

6.自选课题项目

各申报单位可在5大类分别已经列出的项目名称之外提出自选自荐课题项目,如果自选自荐课题项目共享使用单位超过5个、且有符合条件的研发单位可考虑予以立项。

三、资源研发课题申请

1. 精品课程资源类项目

课题组长单位必须是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项目建设单位或高水平职业院校,在所申请的专业领域具有雄厚的师资、教学实训条件和办学实力以及丰富的行业、企业和社会资源。
课题组成员单位必须是国家示范校项目建设单位、职业院校和相关软件开发机构承担技术开发。

2.主题素材库与教研科研信息系统类项目

课题组长和副组长单位必须是职业教育研究机构或职业院校、出版社、高等学校,企业申请组长单位必须有职业教育研究机构或职业院校作为课题组成员单位参与。

3.管理信息系统类项目

课题组长和副组长单位必须是高等学校、研究机构或者具有行业认证资质的软件企业,成员单位可以是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项目建设单位、职业院校、行业企业、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

4.专业群落网站类项目

课题组长和副组长单位必须是职业教育研究机构或职业院校、出版单位、高等学校,企业可以提供技术支持。

四、课题立项和研发团队组建

教育部设立“全国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联盟”,由申请数字化资源研发和共享使用单位共同组成;联盟办公室设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根据课题项目申请、审核和设立情况,分别在联盟下设各专题“协作组”(×××专业协作组、×××管理信息系统协作组、×××通用主题素材协作组、×××专业群落教育网站协作组等)。
各专题“协作组”由申报承担同类资源课题项目的单位组成,包括组长(组长单位)、副组长(副组长单位)和成员(成员单位),分别担任课题项目的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单位)、子课题负责人(子课题负责人单位)和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单位)。
各专题“协作组”组长(组长单位)、副组长(副组长单位)和成员(成员单位)相对稳定,除完成本计划科研课题项目外,将长期存在,持续运行,不断开展本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共享工作,并可承担地方、行业、企业、学校及社会等方面的相关任务。
各专题“协作组”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审定设立,并在其组织、协调和管理下开展工作。专题“协作组”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五、课题开发组织管理

教育部组织制订和发布“国家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技术规范”、“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科研课题项目管理办法”,依托专业化机构和高水平专家统一指导、管理和规范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的征集、开发、认证和共享。
委托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源共建共享计划,承担全国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受理各单位课题立项申请,指导各专业协作组开展工作,协调资源的开发、管理和共享。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协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和技术标准管理,协助和指导各课题承担单位进行项目研究和开发工作,组织专家对各课题成果进行验收评价,合格成果纳入“国家职业教育数字化信息资源库”在全国范围内共享。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多批次集中培训,为各课题组交流讨论提供网络平台、课题组内部研究人员之间的协同工作平台。
本着协作、开放、包容、共享的原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组织专家研究制订资源建设共建共享计划的工作规范、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项目管理办法,将陆续公布,并根据需要不断更新;各专题“协作组”和课题组须遵守执行。

六、技术支持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下属的“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www.tvet.org.cn)是资源共建共享计划实施的信息发布平台,并将适时开发运行“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科研课题项目管理系统”;请各单位登录该网站浏览或下载与资源共建共享计划实施相关的信息资源。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52452581;传真号码:010-62991946。电子邮箱:SkillChina@126.com。书面来函通讯地址:蔡老师收 北京师范大学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京师大厦1110号);邮政编码:100875。
本《指南(2011年8月版)》的解释权归属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本《指南(2011年8月版)》将根据课题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适时更新。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201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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