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
发布时间:2022-08-29 13:28来源:匿名
教职成司函[2011]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的战略部署,按照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和《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要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数字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以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为引领,实施“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以下简称“资源共建共享计划”),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提升信息技术支撑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能力,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目标
从2011年至2015年,按照“育人为本、服务产业、需求导向、标准引领、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依托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的人才、技术、资源和经验优势,在国家重点振兴的10大产业、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遴选量大面广、人才紧缺、岗位急需的专业、课程和项目,开发包括网络课程、虚拟仿真实训单元、生产流程模拟软件、名师名课音像制品、通用主题素材库、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以及专业群落教育网站等多种媒体形式的职业教育优质数字化信息资源,基本建成“国家职业教育数字化信息资源库”;基本形成全国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和数字化资源协作共建共享机制,加快提高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开发的标准化、专业化和产业化水平,大幅提升全国职业学校协作发展、共享资源和改革创新的能力。
二、落实重点任务
以应用为先导,加快开发支撑职业教育教学、实训、实习、科研和管理等关键业务的优质数字化资源,着力构建全国职业教育数字化信息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主要完成以下重点任务:
1.开发精品课程资源
对接国家重点发展的20个产业,按照国家数字化教育资源建设标准,组织开发300门网络课程;开发600套基于工作过程的虚拟仿真实训单元、生产流程模拟软件和名师名课音像制品等。
2.集成通用主题素材
通过研发、征集和整合等方式,建成行业标准、实训项目、教学案例、竞赛方案、考核试题、办学经验、学术论文等通用主题素材库;同时,组织开发素材库资源管理平台软件。
3.创新资源共享平台
适应教务教学管理、教学资源管理、学校行政管理、校企合作管理、工学结合和集团办学管理等业务需要,按照国家教育管理信息标准,组织开发高水平、数字化的职业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4.建设专业群落网站
采取国家示范性学校牵头、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方式,共建20个专业群落教育网,形成合作共建、校企联动、动态更新的机制,收集、发布和共享产业升级、企业经营和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前沿信息,为专业调整、课程改革和教材应用创新提供信息支持。
5.制订资源技术规范
教育部组织制订和发布国家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技术规范,依托专业化机构和高水平专家统一指导、管理和规范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的征集、开发、认证和共享。
三、创新工作机制
计划的实施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创新,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行业认证的软件企业和有条件的研究机构等牵头协作开发,有效促进校企合作、共建共享,主要工作程序:
1.课题项目申报
教育部设立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科研课题项目;发布课题项目申报指南、共建共享申报书、申请使用成果申报书及优质资源征集评审要求。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立项单位、行业认证的软件企业和有条件的研究机构等提出课题项目立项申请,报教育部审核批复。
2.共同协作开发
教育部支持组建“全国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联盟”,申报同类建设任务并通过审核的单位共同组成联盟“专业协作组”,共同遴选组长单位,由其牵头开展共建工作;所有协作组成员单位共同提供人员、技术、资源等支持条件,按照国家教育资源建设政策、开发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同落实开发任务。
3.认证推荐使用
教育部按照国家教育资源建设政策、开发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课题项目成果的评估验收,给予课题结题证书和项目成果认证;参与开发成果和申请使用成果资源的情况均可在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项目专家验收复核时予以认可;通过验收的课题项目成果资源,纳入“国家职业教育数字化信息资源库”,予以公示推荐,供各地、行业、企业、学校、研究机构和社会等方面使用。
4.共享资源成果
通过依托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等方式,建设全国统一的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享信息发布平台,共享通过验收并纳入“国家职业教育数字化信息资源库”的课题项目成果资源。
四、加强组织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本地区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项目单位加强合作,协同落实示范学校《项目建设任务书》中的任务;特别是要在专业、课程、教材、教学、实训、管理等资源建设时,促进学校优势互补、协作共建、共享成果,避免学校单兵作战、重复研究、无标准开发和低水平建设。
各地要把数字化资源建设作为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任务,作为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教材开发以及管理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形式,并将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和使用情况作为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规划、建设和验收的重要考核指标。原则上,各批次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项目建设单位都要参与资源共建共享计划,并可根据情况在“重点专业建设”或“特色项目建设”的任务资金预算中安排共建经费。
各地要将本《通知》转发至各批次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项目建设单位,统一组织或支持其申请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科研课题项目。其他职业学校可参照本《通知》精神申请共建共享和使用资源。
五、其他有关事项
教育部委托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源共建共享计划,承担全国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受理各单位课题立项申请,指导各专业协作组开展工作,协调资源的开发、管理和共享。
请各有关单位登陆“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www.tvet.org.cn)使用“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科研课题项目申报系统”;浏览或下载与资源共建共享计划实施相关的信息资源。工作联系方式:
1.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办公电话:010-52452581;传真号码:010-62991946;电子邮箱:SkillChina@126.com。书面来函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信息化研究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京师大厦1110号);邮政编码:100875。
2.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刘培俊王立 办公电话:010-66097837、010-66097867;电子邮箱:gjsfx@moe.edu.cn
附件:
1.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科研课题项目立项申报指南
2.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科研课题项目立项申报书(格式)
3.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科研课题项目成果资源使用申报书(格式)
上述附件不随本《通知》印发,请及时登陆“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www.tvet.org.cn)浏览下载。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