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9 13:28来源:匿名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有效应对疫情出现的新情况,坚决堵住外部输入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截至6月15日15时,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街道,西城区月坛街道、金融街街道,丰台区西罗园街道、新村街道、太平桥街道、卢沟桥街道、南苑街道、大红门街道、卢沟桥乡,房山区长阳镇,大兴区林校路街道、高米店街道、西红门地区、庞各庄镇、黄村镇、大兴天宫院街道、观音寺街道,海淀区永定路街道、青龙桥街道,朝阳区十八里店,石景山八宝山街道疫情风险等级已升级为中风险;丰台区花乡(地区)乡疫情风险等级已升级为高风险。请广大居民及时掌握国内外疫情发展最新动态,及时了解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近期有新增确诊病例地区的动态变化。

       二、现居住我县且与北京市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特别5月30日以来,到过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批发市场、顺鑫石门批发市场、怀柔区万星农副市场、平谷区东寺渠农副产品市场、朝阳区松榆东里市场、海淀区玉泉东商品交易市场等七大批发市场,或接触过上述七个市场相关人员的居民,请主动到所在单位村居(社区)报告,我县将免费提供相关健康检查。

       三、居民如非必要,不要前往近期有新增确诊病例的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提前向所在村居(社区)做好报备,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在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要考虑家庭安全,如非必要,暂时不要返乡回齐,确需返齐的人员本人、亲属和用人单位要于抵达前3天向所居住的村居(社区)报告流入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

       四、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返)齐人员,亲属、用人单位、村居(社区)要提醒其进行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途中发现健康异常情况及时向乘务人员报告。

       五、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来(返)齐人员抵达齐河后,要配合辖区乡镇(街道)、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落实相关服务管理措施:

       1.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和到过关联场所的人员,全部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管理,进行3次核酸检测(抵达第1天、第3-5天和第13天各1次)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抵达第13天)。管理期限自抵达山东省内目的地起开始计算。

       2.加强高风险区入齐返齐人员管理。对5月30日以来有高风险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齐返齐人员进行摸排登记,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进行3次核酸检测(抵达第1天、第3-5天和第13天各1次)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抵达第13天),管理期限自抵达山东省内目的地起开始计算。

       3.做好中风险区入齐返齐人员管理。对5月30日以来有高风险街道(乡镇)所在城区的其他街道(乡镇)以及中风险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齐返齐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实行14天居家隔离,进行2次核酸检测(抵达第1天和第13天)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抵达第13天),管理期限自抵达山东省内目的地起开始计算。

       4.做好中风险区所在城区的其他街道(乡镇)入齐返齐人员管理。对5月30日以来有中风险街道(乡镇)所在城区的其他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齐返齐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实行14天健康监测,进行2次核酸检测(抵达第1天和第13天)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抵达第13天),监测期限自抵达山东省内目的地起开始计算。

       5.对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区入齐返齐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对5月30日以来有疫情重点地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齐返齐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在鲁住宿的,于抵达当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住宿的,个人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立即报告并就医排查。

       居家隔离期间,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外,不允许其他人员与其接触。隔离期满,检测结果阴性且无可疑症状的,可解除隔离。

       六、居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七、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避免发生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可能。

       八、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不能自行前往的,可拨打120就医。

       我县定点发热门诊为县人民医院(电话0534-5322076)、县中医院(电话0534-5660276)、妇幼保健院(电话0534-5397571)。

       九、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大集贸市场活禽、活鱼宰杀、售卖行为的监管,商场超市、餐饮酒店对海鲜产品要规范建立进、销货台帐。

       十、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落实精准管控措施,突出抓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齐人员筛查和排查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各乡镇(街道)。

       十一、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用人单位要起到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齐人员的排查管控、健康监测,做到当天发现、当天隔离、当天上报。

       十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齐人员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主动接受隔离管控,对谎报、瞒报、不报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健康检测,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危害情形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齐河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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